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以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南林发〔2017〕10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以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拟对一名国际学生(详见附表)作退学处理。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专业 |
年级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二十五条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 |
20212210006 |
KAMENCHUK ALEXANDRA |
女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021级 |
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校可予以退学处理。 |
一学期内擅自离校外出达到15天,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
该生在2021年12月14日之前可以与下述联系人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如对此学籍处理意见有异议,在下述时间和地点陈述和申辩相关事实、理由及依据。逾期不作任何反馈的,将视为对此退学及学籍处理意见没有异议。
陈述和申辩时间地点为:
地点:国际学院, 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致远楼507会议室;
时间:2021年12月13日,10: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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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cher: Meng Zeng; Tel:0731-85623299; Email:10867123@qq.com Office Address: Room 508, Zhiyuan Building, 498# Southern Shaoshan Road, Changsha.
联系人:曾萌老师;电话:0731-85623299;邮箱:10867123@qq.com
办公地址: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致远楼50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