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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新进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31 作者:  访问次数:

各院(部、中心、系)、处(所):

 

为了促使我校今年新进教师尽快做好角色转换,适应教学岗位的需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更新教育理念,加强师德修养,掌握新的教学方法、手段及技能,了解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提高实际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学校将于9月11日-11月8日进行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我校今年新进的拟聘任教人员(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不参加)及近年聘到教学岗位但仍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2、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今年(或近年)新补充到我校非教学岗位上如想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3、参加2009年岗前培训考试未通过人员。

 

二、培训内容

1、《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

2、教育、教学理念、教师礼仪。

3、现代教育技术、技能。

4、教育、教学技能观摩。

5、高校科研、职称评审系列讲座。

6、高校教师应具有的能力与素质讲座。

 

三、培训形式

教师岗前培训采取脱产形式集中授课,主要通过课堂系统讲授、专题讲座、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实践或讲评、播放录像等形式。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地点:2010年9月11日-2010年11月7日之间所有周六、周日(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及课表人事处另行通知。)。

 

五、收费标准

1、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收费标准批示,今年每位学员培训费收费标准为400元/人(按规定能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学员交培训费200元,补考费为100元/门)。

2、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统一安排,2010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已采用新版教材,全套教材为5本,定价为145元/套,培训费与教材费由培训学校代为统一收取。

3、我校本部初次参加培训的学员培训费由学校师资经费统一开支,教材费由学员自己支付,所有费用由所在部门代收后统一交人事处师资办。

 

六、其它

1、请所有培训对象于9月2日前到所在院(部、中心)、处(所)报名,各部门将报名情况按《2010年度教师岗前培训报名登记表》(于人事处网站下载)汇总后于9月3日前报人事处师资办(电子文档发到csuft1978@126.com邮箱)。

2、培训期间,参加培训人员要遵守培训纪律,不得无故缺勤,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事先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在请假条上签字、盖章后再向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凡无故缺勤者或因请假出勤率达不到80%者,一律不能参加岗前培训结业考试。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要明确一位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请在培训期间确保参加培训老师的培训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缺席培训,请事先向人事处说明并在该老师的请假条上签字、盖章。培训结束后,还要继续加强对新教师的培训和培养,使新教师尽快适应教学工作。

4、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人员要写出培训总结交人事处。

5、具有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由本人持在校期间的《教育教学实践表》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成绩单可到人事处师资办办理免修免试《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以上表格及成绩单在个人人事档案中,可到我校行政楼13楼人事档案室找付黎老师查找)。

6、各教学单位必须为本部门每一名新进教师指定一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其教学导师,教学导师职责详见《中南林业抖技大学关于新进教师培养和考核的有关规定》。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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